莞[2022]WR009号 2022/5/23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2WR009 |
宗地总面积: |
73215.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城街道石竹路与元美东路交汇处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50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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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用地 |
16691.02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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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设施用地 |
1612.90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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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54911.76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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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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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 |
起始价: |
410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6月13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24日08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 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二)具备房地产暂定或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是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使用企业集团内注册商标或进行统一品牌管理的各级公司、由上级公司统一管理的各级公司。
(三)申请人需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的规定。
(四)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除外: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人员。
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人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若竞买人未能通过购地资金审查的,取消竞得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 6 月 22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2年 6 月 13 日 9:00 至2022年 6 月 24 日 8:30 。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180天,可分2期支付,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 天内支付地价款的 50%,180天内付清所有地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2WR00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23日至2022年06月22日到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23日至2022年06月22日到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6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2WR009号地块:2022年06月13日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24日08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 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在该地块成交前完成地块清表,成交后30日内,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出让宗地按“净地”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00000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购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1-83-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中居住用地计容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的75%;商业用地+文化用地计容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5%,文化功能计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2.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建设;3.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3 年7月 24日前开工,在 2026 年 7月24日前竣工。
(四)宗地权利人须在宗地内无偿配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3000平方米的配套服务用房及不少于110个商品住房配套地下停车位给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具体要求按《商品住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执行,由该协议甲方进行监管)。
(五)宗地权利人须在宗地内无偿配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商业物业和不少于750个地下停车位给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具体要求按《商业物业建设移交监管协议》执行,由市财政局进行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须在宗地内无偿配建独立占地不少于36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760平方米12班的幼儿园给南城街道办事处(具体要求按《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管协议》执行,由南城街道办事处进行监管)。
(七)宗地权利人须无偿配建地块配套公共设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1)社区服务中心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含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老人日均照料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社区健康服务站);(2)跨元美东路净宽不小于4米架空连廊,跨石竹路净宽不小于4米架空连廊;(3)广华路、鸿联路用地红线至路沿石之间的公共开放空间(具体要求按《公共设施建设移交监管协议》执行,由南城街道办事处进行监管)。
(八)宗地权利人须对地块内的文化用房及无偿配建后余下的商业用房100%自持,自持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一致。
(九)宗地权利人应遵守《地块开发监管协议》的相关要求开展地块概念方案设计工作,保障行政文化商务中心高品质建设。
(十)该宗地涉及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管控范围,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须征求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十一)该地块项目应实施装配式建筑,并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若有涉及超高层建筑单体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应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具体要求按《地块开发监管协议》执行,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监管)。
(十二)宗地红线范围内石竹路、元美东路、会展北路沿线划设城市绿景界面范围,须综合保护利用该范围内现状大型乔木,做好城市街道绿化景观设计,该范围内不能设置地面停车。
(十三)在竞价过程中,若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469330万元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及成交地价款;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竞买的,交易系统暂停报价,转为通过网上终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终次报价区间为 469330万元至469331万元,以终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终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所报的终次价格为成交价 。
(十四)竞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的要求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4个工作日内先与市财政局签订《商业物业建设移交监管协议》(由市财政局进行监管),与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签订《商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由该协议甲方进行监管),与南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地块开发监管协议》(由南城街道办事处会同市中心城区“一心两轴三片区”建设现场指挥部,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按各自职能监管)、《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管协议》(由南城街道办事处进行监管)、《公共设施建设移交监管协议》(由南城街道办事处进行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梁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26983912、2833069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