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2017-081 |
宗地总面积: |
33330.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华贯路以西、科韵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57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7318IB0025 |
起始价: |
1249.8975万元 |
加价幅度: |
6.66612万元 |
备注: |
准入行业为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中“4生物产业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4.2.3医用检查检验仪器及服务”。 |
宗地编号: |
G-2018-001 |
宗地总面积: |
3739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松园路以东、规划中1号线以南、汇智桥路以西、广贤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57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6918BA0026 |
起始价: |
1413.42516万元 |
加价幅度: |
7.47844万元 |
备注: |
准入行业为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中“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5人工智能1.5.4人工智能系统”、“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2.1.4智能加工装备”及“7节能环保产业7.2先进环保产业7.2.6环境监测仪器与应急处理设备”。 |
宗地编号: |
G-2018-008 |
宗地总面积: |
4819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锦安路以南、宝源路以西、锦业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57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16218BA0074 |
起始价: |
1807.48125万元 |
加价幅度: |
9.6399万元 |
备注: |
准入行业为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中“3新材料产业3.1新型功能材料产业3.1.14其他功能材料(石墨烯)”。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土地成交后,高新区工商注册的竞得人须按《出让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高新区工商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须于网上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高新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12日 至 2018年07月02日 到 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19日 至 2018年07月02日 到 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0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7月02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7月03日10时00分 在 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注: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土地单价是指单位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土地单价与公告土地面积的乘积。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
(一)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青岛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二)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04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32-66966956、6779708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