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夯实不动产登记工作制度基础,出台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窗口突发事件处置、行政诉讼(复议)程序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引入不动产登记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将全市17个不动产登记窗口作为考评对象,定期进行综合质量分析;建立与房管、林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及处室级对接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协调相关事宜,研究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明确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
二是统一操作规范,简化登记流程。研究制定《武汉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分类压缩登记时限和审核环节,精简申报资料。登记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分类压缩至即办即取、1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仅保留4个事项30个工作日。另将落宗出图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和7个工作日;按照市委市政府“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改革要求,大力协调各区政务中心,整合不动产交易、登记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核,高效便捷办证。
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排查问题。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大力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中梗阻”,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作风巡查治理微腐败,“推绕拖”等系列专项调研及专项治理等活动,全面梳理、排查、纠正不动产登记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作风问题。针对服务措施不到位百姓办证不便捷的问题,通过调增、调整、整合窗口,上门服务、绿色通道、进社区等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针对一些疑难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问题,建立疑难问题会商机制,积极化解矛盾。
四是坚持督导检查,强化廉政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巡查窗口作风建设,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查找“微腐败”杜绝不正之风;组织不动产登记规范化交叉检查,提高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向社会聘请12名不动产登记政风行风监督员,公布政风行风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廉政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自觉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不动产登记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